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11月28日公告,即時禁止東京、福島等10都縣水産、海鹽及海藻食品進口,並對剩余日本同類産品實施輻射檢測,24小時内已抽檢241個樣本全部合格。
觀點網訊:11月28日,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簽發《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源自日本10(都)縣的水産、海鹽和海藻食品進口香港,受禁(都)縣包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舄、長野和埼玉。
至于其他未有被禁止輸入香港的日本水産、海鹽和海藻,為确保食物安全,食物環境衛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正全面進行輻射水平測試;在确認相關産品沒有超出輻射水平的情況下,才放行于市場供應。
由11月27日中午截至今日(28日)中午,食安中心已對241個日本進口“水産及其制品、海藻及海鹽”的食物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未有發現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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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