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管理人将根據有關規定開展華夏幸福預重整工作,債權人需在2025年12月18日(含當日)前,根據《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指引》申報債權。
觀點網訊:華夏幸福11月17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債權人龍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送達的《告知函》及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書》冀10破申62号),申請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廊坊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同時申請啟動對公司的預重整程序。
公司近日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冀10破申62号),依法指定華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臨時管理人将根據有關規定開展華夏幸福預重整工作,債權人需在2025年12月18日(含當日)前,根據《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指引》申報債權。申報方式為“網絡申報+紙質郵寄”,需先通過指定網址申報,再郵寄紙質材料。
華夏幸福強調,公司預重整能否成功以及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面臨終止上市風險。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882,176,145.67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9,828,936,747.89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737,544,972.05元,資産負債率為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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