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指出,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方結合實際細化民間資本參與項目建設的具體要求,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按權限審核民間資本參與情況、确定持股比例。對各地方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
觀點網訊: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幹措施》。
其中指出,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方結合實際細化民間資本參與項目建設的具體要求,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按權限審核民間資本參與情況、确定持股比例。對各地方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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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