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旅遊集團因未按期披露年報及季報遭自律處分,需20日内提交整改報告,公司稱不影響日常運營及償債能力。
觀點網訊:11月10日,陝西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決定書。公告編号為〔2025〕90号,涉及債券代碼102383085.IB(23陝西旅遊MTN002)、102480331.IB(24陝西旅遊MTN001)和102480532.IB(24陝西旅遊MTN002)。
根據公告内容,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對陝西旅遊集團有限公司采取了誡勉談話和責令整改的處分措施,要求公司在20個工作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此次處分源于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财務報表,違反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第四條和第十八條的規定。
陝西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書面警示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管理、生産經營及償債能力産生重大不利影響。為應對此次處分,公司将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提高信息披露意識。同時,公司承諾公告内容的真實、準确、完整、及時,並履行相關後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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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