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2026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總量為25700萬噸,並同步明确申請條件與程序,延續入世承諾下的年度配額制度。
觀點網訊:10月21日,據商務部網站消息,2026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5700萬噸。
申請條件有五項内容,具體如下:
(一)近2年(2024年1月-2025年10月,下同)具有原油進口允許量使用業績或經國家産業主管部門核準具有使用進口原油資格。
(二)擁有不低于5萬噸的原油水運碼頭(或每年200萬噸換裝能力的鐵路口岸)的使用權,以及庫容不低于20萬立方米原油儲罐的使用權。
(三)銀行授信不低于2000萬美元(或1.4億元人民币)。
(四)擁有從事石油國際貿易專業人員(至少2人)。
(五)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産、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商務部表示,2025年底前将第一批允許量下達給符合條件的企業。其後根據企業實際進口情況、經營需求和新增合法産能情況适時追加和調整。近2年無進口業績的企業不再安排允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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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