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國際就其與關聯方的重大資産置換業績承諾糾紛一案,近日獲得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勝訴判決。
觀點網訊:10月13日,皇庭國際發布關于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據悉,皇庭國際就其與關聯方的重大資産置換業績承諾糾紛一案,近日獲得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勝訴判決。該事件源于2018年12月,皇庭國際以旗下公司持有的同心基金22.34%股權,置換重慶皇庭珠寶廣場有限公司100%股權,後者核心資産為重慶皇庭廣場。交易對方承諾,該廣場2019年至2026年的營業收入需達到特定目標,否則将以現金補足差額。
受宏觀環境波動影響,業績承諾後經調整延期。但最終,重慶皇庭廣場在2022年及2023年度的經審計營業收入均未達成承諾目標。為此,皇庭國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關方支付業績補償款。
根據一審判決,被告深圳市皇庭集團有限公司、重慶皇庭九龍珠寶産業開發有限公司被判處需共同向皇庭國際支付2022年及2023年的業績補償款合計約1.22億元人民币,並支付相應違約金及承擔案件受理費。皇庭國際在公告中表示,該判決為一審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對公司利潤的影響亦暫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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