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将根據授信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以多次提款方式向大悅城地産提供授信,從而為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債務再融資。
觀點網訊:10月10日,大悅城地産有限公司(簡稱“大悅城地産”)根據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第13.18條披露了一項重要信息。
公告顯示,于2025年10月10日,大悅城地産作為借款人)與一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就總金額為150,000,000美元或等值港元的定期貸款授信訂立授信協議。授信以美元或等值港元提供,初步将于授信協議日期起計12個月後到期,並可根據授信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延長至授信協議日期起計36個月。貸款人将根據授信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以多次提款方式向大悅城地産提供授信,從而為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債務再融資。
根據授信協議,倘(a)于大悅城地産私有化完成日期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並非或不再(i)直接或間接為單一最大股東或(ii)對公司擁有管理控制權;或(b)于私有化日期後,中糧集團並無或不再(i)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大悅城地産至少51%的全部已發行股份或(ii)對公司擁有管理控制權,則将構成違約事件,可能觸發貸款人取消全部或任何部分承諾及授信不再可供進一步動用;及╱或全部或部分授信連同應計利息及所有其他應計或未償還款項可能須即時到期應付或按要求即時應付。
于本公告日期,中糧集團為大悅城地産的最終控股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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