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項目規範》實施的核心目標在于引導房地産行業向“好房子”轉型發展。其以“住宅建築平均層數的高層Ⅱ類(18- 26層)建築高度控制最大值限80米,容積率為2.4-2.8”的明确規定,讓超高層住宅的未來走向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觀點網訊:10月10日消息,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穩妥推進《住宅項目規範》實施的通知文件。
公告顯示,該通知發布之日前,已完成規劃審批的土地整備(含利益統籌、安置房用地等)、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項目,以及已取得用地批復的征地返還用地、置換用地項目,可按照已審批通過的規劃(或用地批復)以及深圳市規劃相關標準規範,推進土地供應、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後續實施工作。部隊住宅項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建築高度超過80米的住宅項目應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在土地供應和消防審查環節征求同級消防救援部門意見,确保與深圳市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相關單位應做好標準規範的有效銜接工作,以安全、舒适、綠色、智慧為目標,優化設計、合理布局、提升品質,推進“好房子”建設。
據了解,上述提到的《住宅項目規範》是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國家標準,此規範于2025年3月31日發布公告,5月1日起實施。
《住宅項目規範》實施的核心目標在于引導房地産行業向“好房子”轉型發展。其以“住宅建築平均層數的高層Ⅱ類(18- 26層)建築高度控制最大值限80米,容積率為2.4-2.8”的明确規定,讓超高層住宅的未來走向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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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