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0月1日起,境外旅客在廣東省(含深圳市)離境退稅“即買即退”商店或集中退付點現場申領與退稅款等額的預付金後,可選擇廣東省内(含深圳市)任一可辦理離境退稅口岸離境。
觀點網訊:9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發布通告,為進一步促進廣東省“入境購”工作,為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提供更加便捷的退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決定實行離境退稅“即買即退”互認辦理。
據了解,自2025年10月1日起,境外旅客在廣東省(含深圳市)離境退稅“即買即退”商店或集中退付點現場申領與退稅款等額的預付金後,可選擇廣東省内(含深圳市)任一可辦理離境退稅口岸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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