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就《關于推動健康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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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08

  •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推動健康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相關司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觀點網訊:9月3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推動健康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相關司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意見》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因健康原因或者醫療行為的發生而導致的财務損失提供保障,是保險業發揮築牢社會保障網功能的重要險種,連接醫療衛生等産業,關繫國計民生。随着經濟社會發展和健康中國戰略的推進,人民群衆健康保障需求日益提升,健康保險重要性不斷增強。健康保險在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産品形态單一、行業經營能力不足、基礎薄弱、專業機構發展不及預期、與醫療醫藥協同不夠等階段性問題也逐步顯現,制約了服務保障水平的提升。2024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明确要求“提升健康保險服務保障水平”“支持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因此,金融監管總局研究制定了《意見》,針對性地優化現有政策,打通卡點堵點,明确健康保險未來方向和發展重點,正本清源,推動高質量發展。

    二、《意見》的起草思路是什麼?

    《意見》起草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明确健康保險不同細分領域相應要求,豐富健康保險保障内涵,拓寬産品形态和功能,支持浮動收益型健康保險發展,構建新型健康服務保障體繫。二是夯實行業基礎,提升保險公司專業能力,加快數字化轉型,加強數據積累和挖掘運用。建立健全行業規範體繫。推進跨行業信息互通共享,打通數據壁壘。三是加強健康保險公司在專業領域先行探索的政策支持力度,推進健康保險公司特色化、專業化經營。四是促進健康産業協同發展,支持健康保險對創新藥械進行更為靈活、有效的支付,提升創新藥械的可支付性和可及性。強調嚴格按照商業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客觀規律開展城市商業醫療保險業務,提升業務可持續性。五是強化監管引領,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力有序有效防範化解風險。

    三、《意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見》共有五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明确健康保險未來一段時間發展的總體思路和階段性目標。

    (二)深化健康保險改革。分别對健康保險的主要險種,即商業醫療保險、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疾病保險等四大類險種的發展重點進行規劃,同時規範各類經辦承辦服務。

    (三)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引導保險公司加強專業能力建設,提升數智化應用水平,增強健康保險公司核心競争力。

    (四)加強健康保險監管。強化監管引領,規範市場秩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優化健康保險發展環境。建立健全行業規範體繫,促進多方協同合作,加強健康保險知識普及。

    四、《意見》印發後,還有哪些工作安排?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将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與其他部門溝通協調,持續為健康保險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二是加快研究出台浮動收益型健康保險等配套業務細則,督促各保險公司落實《意見》要求,豐富産品供給,更好地滿足人民群衆對高質量健康保障的需求,為推動健康産業可持續發展貢獻更多力量。三是強化健康保險業務監管,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态勢,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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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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