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整計劃安排,以合法持有的標的股權與標的債權信托于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由其設立服務信托,履行信托合同約定職責。服務信托的信托份額将由合格債權人領受並用于向其償債,受托人将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及信托合同的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觀點網訊:9月26日,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科股份”)發布關于公司重整事項進展的公告。
根據公告,2024年4月22日,金科股份及全資子公司重慶金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重慶金科”)分别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慶金科的重整申請。
金科股份表示,2025年5月10日及11日,公司及重慶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五中院裁定批準《金科股份重整計劃》《重慶金科重整計劃》,並終止公司及重慶金科重整程序。後續,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将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
2025年9月11日,金科股份為執行《重整計劃》轉增的5,294,365,816股股份已全部登記至管理人開立的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破産企業财産處置專用賬戶。總股本已由5,339,715,816股增加至10,634,081,632股。截至目前,管理人已将3,000,000,000股轉增股票(占總股本的28.21%)由管理人證券賬戶過戶至全體重整投資人指定主體證券賬戶。
2025年9月24日,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與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分别簽署《中信信托·金科股份破産重整專項服務信托信托合同》《中信信托·重慶金科破産重整專項服務信托信托合同》及其配套文件,金科股份重慶金科作為委托人,根據重整計劃安排,以合法持有的標的股權與標的債權信托于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由其設立服務信托,履行信托合同約定職責。服務信托的信托份額将由合格債權人領受並用于向其償債,受托人将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及信托合同的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目前,金科股份重整相關工作持續穩步開展,全力推進重整投資協議履行及推動重整計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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