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機場:子公司與迪岸公司提前終止廣告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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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0

  • 白雲機場子公司與迪岸公司提前終止廣告經營合同,合同原定2024年3月簽訂,第一經營年度轉讓費2.98億元已全額支付,第二經營年度已支付1.53億元,未付費用7351.55萬元。

    觀點網訊:9月26日,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廣州白雲國際機場二号航站區管理有限公司與迪岸雙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岸公司”)簽署了《廣州白雲國際機場二号航站樓及GTC廣告媒體經營招商項目(2024)合同》(以下簡稱《T2廣告經營合同》)的提前協商終止協議。

    根據公告,該《T2廣告經營合同》于2024年3月簽訂,原合同中二号航管公司的權利義務于2024年6月轉讓給廣告公司。在原合同履行情況方面,第一經營年度廣告經營權轉讓費為2.98億元(含稅),已全額支付。第二經營年度實際計費期間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11月30日,已支付費用為1.53億元(含稅),未付費用為7351.55萬元(含稅)。

    終止協議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将于2025年11月30日終止,乙方迪岸公司将繼續履行合同義務至2025年11月30日,為期3個月。作為補償,白雲機場将支付2555.54萬元(含稅)賠償金,該賠償金按月平均廣告發布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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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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