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房地産新政:實施購房補貼 優化首套房認定標準 合理供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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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08

  • 本次政策立足東莞市房地産結構性供需變化,因城施策、綜合施策,進一步減輕購房負擔、促進住房消費、提振企業信心、穩定市場預期。《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優化供給的舉措。

    觀點網訊:9月25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産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顯示,本次政策立足東莞市房地産結構性供需變化,因城施策、綜合施策,進一步減輕購房負擔、促進住房消費、提振企業信心、穩定市場預期。《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優化供給的舉措。

    一、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對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東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遷房等非市場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網簽及備案,並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額繳納契稅的購房人,給予購房合同總價2%、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購房補貼。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二、優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在拟購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名下無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屬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同時滿足全國範圍内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不動産登記情況查詢結果,核算住房套數並執行相應的住房信貸政策。

    三、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提高至150萬元。對繳存人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不超最高貸款額度上限。供收比僅核定公積金貸款部分。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貸款首付款。

    四、合理供應房地産用地。細化房地聯動土地供應調節機制,結合各鎮街(園區)新建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情況,合理控制新增房地産用地供應。對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原則上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對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去化周期連續3個月超過36個月的,暫停新增商業辦公用地出讓。

    五、支持存量商業辦公用房業态功能合理轉換。在符合結構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相關主體通過改建改造、增配設施等方式,優化調整存量商業辦公用房功能,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教育、養老、托幼、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用途,或用于發展文化創意、體育健身、旅遊休閑等經營性用途,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程序直接辦理施工許可、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者備案。

    六、優化房地産項目行政審批服務。開發企業在首次申報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後,可根據市場供需情況自主調整申報價格。大力推行“交房即發證”,分期規劃核實驗收和分棟首次登記。優化東莞市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允許以單套房屋為基本單位,辦理在建建築物抵押權首次登記及後續的注銷登記。參照存量房“帶押過戶”的模式,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帶押過戶業務落地,實現不動産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文件内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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