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印發《國家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目錄(試行)》,明确36項服務,要求新開展地區不得随意調整範圍,原試點城市3年内逐步統一。
觀點網訊:9月25日,國家醫保局印發《國家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目錄(試行)》。
國家醫保局表示,新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工作的地區,要嚴格遵照《長護服務項目目錄》向參保人提供服務,不得随意調整或變更服務範圍。已建立本地區長護服務項目目錄的長期護理保險原試點城市,要做好原有目錄與《長護服務項目目錄》的對照映射,按國家政策要求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統一規範。國家層面根據人口形勢變化和制度發展,研究探索将長期護理相關智能化服務和支持性輔助器具等納入支付範圍。據介紹,《長護服務項目目錄》明确的服務項目共有36項,按照生活照護類項目、醫療護理類項目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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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