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對《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修改單公開征求意見,涉及“全隐藏式”車外門把手。
觀點網訊:9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對《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修改單公開征求意見,涉及“全隐藏式”車外門把手。
《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中,明确了“每個車門(不包括尾門)應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外門把手,繫統的設計應滿足在鎖止裝置處于鎖止狀态時,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或動力電池熱事件等事故後,非碰撞側車門應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車門外把手開啟車門”。
《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同時明确,每個車門的車門外把手在任意狀态時,相對車身表面應具備手部操作空間,該操作空間應不小于 60mm×20mm×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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