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确認仲裁協議效力,涉案金額5199.50萬元,案件性質為租賃合同糾紛。
觀點網訊:9月23日,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仲裁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作為申請人,已向法院提出申請确認仲裁協議效力,目前法院已受理該案件。涉案金額高達5199.50萬元,案件性質為租賃合同糾紛,尚未正式開庭審理,且租賃款項對公司利潤影響暫不确定。
此次仲裁由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涉及的被申請人為徐州和瑞華物業資産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補充協議(二)》中,争議解決條款規定租金支付争議可申請仲裁,其他糾紛可向法院起訴。申請人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認為仲裁條款約定不明,構成“或裁或審”情形,因此請求确認仲裁條款無效。
仲裁進展情況方面,本次申請确認仲裁協議效力一案尚未開庭,此外,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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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