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9月19日宣布,繳存職工購買配售型保障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房屋總價及賬戶余額,需提交合同、15%以上購房收據等原件。
觀點網訊:9月19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明确繳存職工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購、配售及封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提取人包括申購家庭主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且須在簽訂購房合同後一次性辦理。
所需材料包括《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不低于15%的購房收據、身份證、結婚證或同戶戶口簿(配偶提取時提供)及配套銀行卡,均需原件。
提取總額以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和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兩者較低者為上限,申請人可前往中心各分理處或管理部櫃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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