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項目主要涉及把位于青山公路—潭尾段以西的一幅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工業(丁類)”地帶、“露天貯物”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2)”地帶;以及把位于鄰近青山公路—潭尾段及壆圍南路交界處的一幅用地由“露天貯物”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豉油廠”地帶。
觀點網訊:9月12日,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宣布修訂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核準圖。
修訂項目主要涉及把位于青山公路—潭尾段以西的一幅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工業(丁類)”地帶、“露天貯物”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2)”地帶;以及把位于鄰近青山公路—潭尾段及壆圍南路交界處的一幅用地由“露天貯物”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豉油廠”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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