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福建)投資集團遲報年報遭福建證監局警示,将整改並加強信息披露管理。
觀點網訊:9月12日,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歐宗洪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顯示,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遲至2025年7月29日才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此,福建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歐宗洪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同時,要求公司在30個工作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表示,此次公開譴責處分不會對公司生産經營、财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産生重大影響。為應對此次監管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完成相關整改,披露2024年公司債券年度報告及審計報告;二是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強化公司治理,落實規範運作;三是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涉及的債券包括H融信1、H融信2、H20融信1、H20融信3、H21融信1、H21融信3、H9融投02、H9融投08等8只債券。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