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與商務部聯合起草公告,要求跨境電商企業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並委托境内企業協助,違者将暫停業務。
觀點網訊:9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商務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監管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旨在壓實跨境電商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公告明确,跨境電商企業須建立進口食品召回制度,並通過委托合同指定一家境内企業協助召回;平台需在質量問題發生時敦促企業與受托方落實召回。對拒不主動召回者,監管部門可暫停其跨境電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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