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汽車将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出售事項後貸款及向中國恒大集團提供的貸款的進一步詳情;(ii)獨立财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i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推薦建議函件;及(iv)召開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通函」)預計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或之前寄發予公司股東。
觀點網訊:8月29日,中國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汽車”)發布公告,宣布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公告顯示,恒大汽車為2023年7月26日及2024年3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其中包括)公司分别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以及有關綠化工程服務、材料采購及銷售新能源汽車的持續關連交易。
恒大汽車已經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6月30日及2025年7月31日發布涉及延遲寄發通函的公告。
誠如延遲公告所述,恒大汽車将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出售事項後貸款及向中國恒大集團提供的貸款的進一步詳情;(ii)獨立财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i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推薦建議函件;及(iv)召開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通函」)預計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或之前寄發予公司股東。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編制及落實載入通函的資料,故預期寄發通函日期将從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進一步延遲至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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