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辦公廳發布實施意見,明确将群衆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優先納入改造範圍,改造方式包括整體改造、規劃拔點、整治提升等。
觀點網訊:8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确改造範圍、優先順序及實施路徑,旨在提升城市安全與治理水平。
《實施意見》指出,改造範圍聚焦中心城區周邊、老城鎮(撤制鎮)、城鄉結合部,以集體建設用地為主、被城鎮建成區包圍或基本包圍的自然村。對群衆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隐患突出的區域優先實施改造。
改造方式上,上海提出“項目整體改造、規劃拔點、整治提升”三大路徑。整體改造可通過儲備改造、委托改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或引入優質開發主體合作改造等模式推進;對規劃為市政公益、公共服務、綠地等用途的城中村,結合規劃時序實施拔點;涉及風貌保護、農民新村或開發邊界外的區域,則采取整治提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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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