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将在全市範圍内征集條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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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20

  • 征集範圍包括: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納入保交房攻堅戰且主體已經封頂、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體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觀點網訊:8月11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繼續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東莞将在全市範圍内,征集條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意向企業可報名,優先考慮債務即将到期而無力償還的房地産企業庫存商品房。

    全文如下:

    關于繼續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精神,穩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以需定購“原則,在我市行政區域内征集條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範圍

    (一)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二)納入保交房攻堅戰且主體已經封頂、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體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房源需滿足所屬項目資産負債和法律關繫清晰;

    (二)征集房源所屬項目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權屬清晰可交易,可以辦理不動産權證書;

    (三)征集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戶型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征集房源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戶型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收購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

    (四)征集房源以樓棟或樓層為單位,不能以樓棟或樓層為單位的,其中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性,可實現封閉式管理;  

    (五)優先考慮債務即将到期而無力償還的房地産企業庫存商品房。

    意向企業請填寫《征集房源明細表》,将表格電子版及蓋章版發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科公務郵箱。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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