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條件方面,該地塊用于發展新能源及新型儲能産業。地塊投資強度不低于500萬元/畝。 競買申請人須承諾自土地成交之日起9個月内開工,開工之日起36個月内竣工。
觀點網訊:8月1日消息,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決定以挂牌方式出讓廣州空港經濟區方崗中路以南、新安北街以北AB0601025-2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出讓文件顯示,地塊可建設用地面積51877平方米,為一類工業用地M1,挂牌起始價12145萬元。限時競價時間2025年8月29日,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确定競得人。
出讓條件方面,該地塊用于發展新能源及新型儲能産業。地塊投資強度不低于500萬元/畝。 競買申請人須承諾自土地成交之日起9個月内開工,開工之日起36個月内竣工。
競得人須在競買申請前承諾,項目建成後已确權登記的産業用房自持比例不低于地塊計容建築面積在扣除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築面積後的40%,自持年限與土地使用年限一致,自持物業必須整體确權,不得分割處分,抵押、轉讓須與本項目全部自持物業整體一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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