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聯合發文規範交通安全統籌 禁止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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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08:20

  • 中國五部門聯合發文規範交通安全統籌業務,明确禁止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統籌服務,要求企業名稱及經營範圍不得含機動車統籌等字樣。交通運輸企業面向自有車輛開展統籌需設立專用賬戶並健全資金管理制度,現有違規經營者須申請變更登記。

    觀點網訊:7月28日,中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規範交通安全統籌有關事項的通知》,嚴控交通安全統籌業務增量風險。

    通知要求,任何機構不得面向不特定車輛開展交通安全統籌。企業及個體戶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包含“機動車統籌”“機動車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統籌”等内容。

    通知明确,交通運輸企業面向自有車輛開展交通安全統籌的,不另外辦理市場主體設立登記或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同時開立統籌資金專用賬戶,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統籌資金規範使用、專款專用,並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經營範圍中已包含上述内容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督促其及時向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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