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協議規定,倘越秀地産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公司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于30%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越秀地産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越秀地産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
觀點網訊:7月11日,越秀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于2025年7月11日,與一家銀行訂立一份融資協議。
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規限下提供1,000,000,000人民币(或等值港元)的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為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64天。
融資協議規定,倘越秀地産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公司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于30%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越秀地産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越秀地産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
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将立即到期應付。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産已發行股份合共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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