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並與《公司章程》建議修訂保持一致,保利物業亦建議就若幹内部制度同時作出若幹修訂,其中包括,《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
觀點網訊:7月8日,保利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保利物業”)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公司建議修訂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並計劃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公告顯示,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進合規運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根據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規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保利物業董事會建議對公司章程作出若幹相應修訂。建議修訂的主要内容為(i)取消監事會,删除監事會、監事相關規定,由公司董事會審核委員行使監事會職權;(ii)修訂類别股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股東大會職權並優化股東大會召開方式及表決程序等;(iii)修改關于股本結構的條文及(iv)其他輕微修訂,根據最新法律法規要求對《公司章程》其他内容進行補充或完善。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並與《公司章程》建議修訂保持一致,保利物業亦建議就若幹内部制度同時作出若幹修訂,其中包括,《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
保利物業表示,《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建議修訂須待公司股東大會、内資股類别股東大會及H股類别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後,方可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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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