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中國公布境外債重組方案 涉及三個選項共29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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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3:10

  • 各項方案均受最高接納金額及重新分配機制限制,其中方案1、方案2及方案3的最高接納金額分别為667,000,000美元、1,834,000,000美元及400,000,000美元。

    觀點網訊:7月7日,時代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時代中國控股”)發布公告,涉及建議重組可能進行的交易,包括發行新股份及發行強制性可換股債券。

    公告顯示,根據建議重組的條款,短期票據、前期現金代價、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中期票據、長期票據、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I及代價股份将根據相關計劃債權人對計劃代價的選擇向其發行及/或分派(惟受限于分配機制及每個方案不同的最高選擇金額)。就計劃債權人于記錄時間持有的範圍内債務的未償還本金金額而言:(i)選擇及/或獲重新分配方案1的計劃債權人有權收取(A)前期現金代價;(B)短期票據;及(C)代價股份;(ii)選擇及/或獲重新分配方案2的計劃債權人有權收取(A)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及(B)中期票據;及(iii)選擇、分配及/或獲重新分配方案3的計劃債權人有權收取長期票據。

    此外,計劃債權人将就其範圍内債務的應計及未付利息獲發行不同金額的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I,發行金額視乎所選擇及/或獲重新分配的方案而定。

    各項方案均受最高接納金額及重新分配機制限制,其中方案1、方案2及方案3的最高接納金額分别為667,000,000美元、1,834,000,000美元及400,000,000美元。

    倘超出有關接納金額,則分配優先次序如下:(a)對于方案1:方案1配額将首先按比例分配給選擇方案1的相關計劃債權人。超過方案1最高接納金額的部分将首先重新分配給方案2(直到達到方案2的最高接納金額),然後再分配給方案3。(b)對于方案2:選擇方案1的計劃債權人将享有優先權,但将被重新分配到方案2。超過方案2最高接納金額的部分将首先重新分配給方案1(直到達到方案1的最高接納金額(如果尚未達到)),然後再分配給方案3。(c)對于方案3:方案3配額将首先按比例分配給選擇方案3的相關計劃債權人。超過方案3最高接納金額的部分将首先重新分配給方案1(直到達到方案1的最高接納金額(如果尚未達到)),然後再分配給方案2。

    時代中國表示,于2024年11月22日,公司公布了重組建議及重組支持協議。通過與持份者進行廣泛對話,持有範圍内債務本金金額85.67%以上的計劃債權人已透過加入重組支持協議或同意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來表明對建議重組的支持。于2024年12月31日,時代中國綜合負債總額為人民币964億元。主要負債項目包括(i)流動計息銀行及其他借款及應付利息約人民币333億元;(ii)非流動計息銀行及其他借款及應付利息約人民币147億元;(iii)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約人民币180億元;及(iv)應付稅項約人民币110億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時代中國流動負債淨額約為人民币80億元,負債淨額約為人民币79億元。假設重組生效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且強制性可換股債券于重組生效日期悉數轉換為股份,時代中國将擁有淨資産人民币66億元。建議重組拟(a)為公司去杠杆,(b)提供充足的财務靈活性及足夠的運營空間以穩定業務,及(c)保障所有持份者的權利及權益並實現其價值最大化。

    時代中國稱,建議重組将有助集團縮減整體債務規模及減輕債務壓力,提高其資産淨值並改善其整體财務狀況。由于建議重組項下各工具的期限均超過一年,建議重組完成後,公司有關範圍内債務的債項(現時均被視為流動負債)将重新分類為公司的非流動負債,從而改善公司的流動資金狀況。代價股份及轉換後的強制性可換股債券亦将增加公司的資本基礎。

    時代中國認為,假設重組生效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範圍内債務(包括現有貸款)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高估計應計利息合共約為631百萬美元(包括現有貸款的違約利息約14.21百萬美元)。現有票據並無違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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