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駿集團發布境外債務重組方案 拟化債22.71億美元

观点网

2025-06-26 20:56

  •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中駿集團與(其中包括)債權人小組(于本公告日期)占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約30.56%或範圍内債務本金額約24.23%,簽署重組支持協議。

    觀點網訊:6月26日,中駿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境外債務重組取得重大進展。

    公告顯示,就建議重組而言,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中駿集團與(其中包括)債權人小組(于本公告日期)占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約30.56%或範圍内債務本金額約24.23%,簽署重組支持協議。中駿集團謹請余下境外債權人(包括現有票據持有人及現有貸款的貸款人)考慮建議重組的條款,並盡快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以支持建議重組的實施。

    重組支持協議主要條款顯示,預期建議重組将處理現有票據及現有貸款(統稱“範圍内債務”)。“現有貸款”為(a)(其中包括)就351,000,000港元及342,500,000美元的雙币定期貸款融資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的香港法律監管融資協議;(b)(其中包括)就255,420,000港元及89,100,000美元的雙币定期貸款融資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的香港法律監管融資協議。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範圍内債務的未償還本金總額約為22.71億美元。計劃債權人于記錄時間所持有範圍内債務的未償還本金額以及有關範圍内債務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該日)的應計但未付利息(任何違約利息或其他特别利息或費用除外),将計入收取重組代價的申索計算中。預期将于香港及╱或其他适用司法權區透過計劃安排(“計劃”)實施建議重組。

    現金代價、股權代價、新短期票據、新中期票據、新長期票據及強制性可轉換債券将根據計劃項下相關計劃債權人在重組代價的三個選項中所選的選項予以發行及╱或分派予相關計劃債權人(可予分配、重新分配及調整):選項1:現金代價及新短期票據;選項2:強制性可轉換債券、股權代價及新中期票據;選項3:新長期票據。

    各計劃債權人可選擇三個選項之一或其組合。選項1及選項3均設有最高接納金額,而計劃債權人的申索中任何超額認購部分将重新分配至選項2。倘任何計劃債權人未能于指定限期前提交其選擇的選項,将被視為已選擇選項2。最高接納金額及分配機制詳情載于條款書。

    現金代價方面,将于重組生效日期及重組生效日期後滿18個月當日以現金分期分派,作為新短期票據的特别分派。股權代價股權代價将包括中駿集團普通股,並将于重組生效日期分派。

    新票據(新短期票據、新中期票據及新長期票據)方面,新短期票據将于重組生效日期發行,期限為四年及年利率為2.00%。首30個月的所有利息将透過發行本金額相等于有關利息的同繫列額外新短期票據以實物支付。原發行日期後30個月之後的應付利息将悉數以現金支付。

    新中期票據将于重組生效日期發行,期限為六年及年利率為2.00%。首30個月的所有利息将透過發行本金額相等于有關利息的同繫列額外新中期票據以實物支付。原發行日期後30個月之後的應付利息将悉數以現金支付。

    新長期票據将于重組生效日期發行,期限為八年及年利率為1.00%。首42個月的所有利息将透過發行本金額相等于有關利息的同繫列額外新長期票據以實物支付。原發行日期後42個月之後的應付利息将悉數以現金支付。

    每項新票據均受強制性贖回所規限,據此,新票據本金額的若幹部分将分期贖回,贖回價相等于該本金額加應計及未付利息(如有),而本金額加應計及未付利息的任何余額将于到期日支付。新票據受惠于若幹現金歸集機制及相關承諾,有關詳情載于條款書。現金歸集的資金來自出售中駿集團若幹指定資産所得款項淨額的70%。

    新票據由現有票據項下的附屬公司擔保人及若幹新附屬公司擔保人(為中駿集團境外附屬公司)(統稱“新附屬公司擔保人”)擔保,並由各新附屬公司擔保人的100%股份押記及現金歸集相關賬戶押記作抵押。中駿集團将申請新票據于新加坡交易所證券交易有限公司或其他國際認可交易所上市及報價。

    強制性可轉換債券方面,将于重組生效日期發行,期限為18個月及不計息。強制性可轉換債券将根據強制性轉換時間表(定義見條款書)強制分期轉換為中駿集團股份。盡管設有強制性轉換機制,強制性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可選擇于重組生效日期後任何時間自願轉換強制性可轉換債券的任何部分。強制性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定為每股1.60港元,惟可作出潛在調整。強制性轉換将于若幹事件發生時自動暫停,有關詳情載于條款書。強制性可轉換債券由新附屬公司擔保人作擔保,並以抵押品作抵押。中駿集團将申請強制性可轉換債券于新加坡交易所或另一國際認可交易所上市及報價。

    根據重組支持協議,中駿集團司承諾(其中包括):(1)于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動,以支持、促進、實施或以其他方式落實建議重組;(2)按重組支持協議及條款書所預設的方式並按當中所載條款及條件實質性地實施建議重組及計劃;(3)促使各里程碑(定義見重組支持協議)于相關里程碑日期(定義見重組支持協議)或根據重組支持協議可能協定的較後期限之前完成;(4)盡一切合理努力取得準許或促進建議重組所需的任何必要監管或法定批準;(5)盡一切合理努力取得所有必要企業及監管批準,以根據重組支持協議(包括條款書)所預設的方式並按當中所載條款及條件實質性地實施建議重組;及(6)于建議重組完成前,繼續于日常過程中以商業上合理的方式經營其業務,並以商業上合理的方式盡力維護中駿集團的資産、業務及營運。

    訂立重組支持協議的各債權人承諾(其中包括):(1)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一切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在其權力範圍内采取一切合理必要行動,以盡快支持、促進、實施或以其他方式落實建議重組,惟不會招致任何額外責任,費用由公司承擔;(2)根據重組支持協議的條款就其持有實益權益(或就現有貸款而言,法定及實益權益)(作為本金)的所有同意債務的未償還本金總額投票贊成計劃;(3)不會采取任何與建議重組或任何重組文件(定義見重組支持協議)不一致的行動,或将會、有意或可能會延遲建議重組或任何重組文件的批準或确認的行動;及(4)不會直接或間接采取、展開或繼續采取任何執行行動,以延遲重組生效日期(如适用)、幹擾建議重組及╱或計劃的執行或據此拟進行的交易完成。

    中駿集團設定的提前同意費截止日期(“提前同意費截止日期”,即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根據重組支持協議延長的較後日期(倘适用)),有效簽立或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並持有提前合資格同意債務的各同意債權人,将根據重組支持協議的條款以現金收取提前同意費,金額相等于該同意債權人于記錄時間持有的提前合資格同意債務本金總額的0.15%。

    中駿集團設定的基本同意費截止日期(“基本同意費截止日期”,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或根據重組支持協議延長的較後日期(倘适用)),有效簽立或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並持有基本合資格同意債務的各同意債權人,将根據重組支持協議的條款以現金收取基本同意費,金額相等于該同意債權人于記錄時間持有的基本合資格同意債務本金總額的0.05%。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徐耀輝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房地産

    港股

    股債權

    中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