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産宣布取消監事會,並将相關職權轉移至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時對《公司章程》及相關治理制度進行了修訂。
觀點網訊:5月29日,光明房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取消監事會,並将相關職權轉移至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時對《公司章程》及相關治理制度進行了修訂。
公告顯示,此次修訂依據《公司法》(2023年修訂)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訂),旨在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升決策效率。5月29日,光明地産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修訂議案。
修訂後的《公司章程》重點包括章程結構調整,增加及删除部分章節;明确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與義務;規定股份發行、轉讓、增減及回購的規則;詳細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開、表決和決議流程。股東大會職權包括決定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方針、投資計劃、财務預算、利潤分配等。
股東權利與義務涵蓋獲得股利、參加股東會、監督公司經營等權利,同時需遵守法律、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董事會職權包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決定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等。監事會職權則包括審核财務報告,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
财務會計制度方面,規定了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務報告的編制與披露。利潤分配政策明确了利潤分配原則、形式及時機。内部審計實行内部審計制度,配備專職審計人員。會計師事務所聘任規定了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的程序和要求。通知和公告明确了會議通知和公告的程序。合並、分立、增資、減資、解散和清算規定了相關事宜的處理流程。修改章程明确了章程修改的條件和程序。
附件包括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為公司治理提供了詳細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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