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科控股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黃紅雲給予警告,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觀點網訊:4月16日,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相關情況。
公告顯示,金科股份控股股東金科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黃紅雲因涉嫌未披露股票被強制過戶風險、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分别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告知書内容,金科控股及黃紅雲未及時提交權益變動報告資料,未披露所持股份被強制過戶風險,對金科控股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黃紅雲給予警告,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其中,對黃紅雲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黃紅雲作為金科控股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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