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發布《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操作指南》。該文件旨在規範收費公路領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明确經營性公路與特許經營的關繫,提供多樣化路徑以提升項目靈活性和效率。同時,強調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債務,确保經營收入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
觀點網訊:4月10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發布《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這是自PPP新機制實施以來,國家層面首個針對收費公路新機制建設項目管理的政策文件,旨在規範收費公路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
《操作指南》明确了經營性公路與特許經營的關繫,允許經營性公路根據PPP新機制要求采取特許經營模式,或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規定公開招標投標選擇投資者投資建設,為地方推進經營性公路建設提供多樣化路徑。
該《操作指南》還強調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債務,要求在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過程中,合理測算項目總投資,科學、嚴謹、審慎地開展車流量預測和經濟可行性分析,确保經營收入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避免因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而額外增加地方政府未來支出責任。
此外,《操作指南》充分激發民營企業參與收費公路投資的積極性,通過完善準入制度,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直接投資或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積極參與收費公路新機制建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獨立投標的民營企業或有民營企業參與的聯合體為中標候選人,這将有助于提升民營企業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參與度和競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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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