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發布《珠海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從培育低空經濟産業生态、擴大低空飛行應用場景、強化産業要素供給等4個方面,推出12條舉措,12條舉措中,補貼細則多達近十條,其中,對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型号合格證(TC)和生産許可證(PC)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産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觀點網訊:6月12日,珠海市政府發布《珠海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從培育低空經濟産業生态、擴大低空飛行應用場景、強化産業要素供給等4個方面,推出12條舉措,花真金白銀快速培育壯大低空經濟新興産業集群,加快打造“天空之城”。《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值得一提的是,12條舉措中,補貼細則多達近十條,其中,對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型号合格證(TC)和生産許可證(PC)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産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在培育低空經濟産業生态方面,支持重大項目落戶及增資擴産、支持适航取證、支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降低低空經濟企業試飛成本、支持低空經濟會展活動。
其中,對支持适航取證的補貼較大。如對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正式受理型号合格證(TC)或生産許可證(PC)申請的大型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大型非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産企業分别給予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型号合格證(TC)和生産許可證(PC)的大型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大型非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産企業分别給予1000萬元、400萬元、25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每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在擴大低空飛行應用場景方面,對開設低空貨運航線、開設低空載人航線都有非常明晰的補貼標準。對經審批在珠海本地新開設低空無人機貨運航線(年度執行不少于500架次)的低空經濟企業給予補貼。
其中:輕、小型無人機按照30元/架次、每家企業每年度不超過300萬元給予補貼;中、大型無人機按照90元/架次、每家企業每年度不超過500萬元給予補貼;大型無人機單次飛行距離超過300公里的,按照300元/架次、每家企業每年度不超過500萬元給予補貼。對于同時開設輕、小、中、大型多種無人機的貨運航線企業,每家企業每年度獲得該項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此外,《措施》也支持低空基礎設施建設,對在珠海投資建設适應低空飛行航空器航線需要的無人機起降點、智能起降機櫃、中型起降場、大型起降樞紐、eVTOL起降場等基礎設施,並實際運營滿1年以上的低空經濟企業,按照其實際固定資産投入(不包含場地購置及租用、航空器及軟件繫統采購)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每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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