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中國核數師更換為中審衆環 進一步延遲刊發多份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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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18:13

  • 由于更換核數師,尚未刊發财務業績預計将進一步延遲刊發。由于尚未刊發财務業績尚未刊發,刊發及寄發2022年年報及2023年中報亦相應延遲。

    觀點網訊:12月13日,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更換核數師,以及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經審核年度業績及寄發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及寄發2023年中期報告。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董事會謹此宣布,國富浩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辭任新明中國控股核數師一職,由2023年12月13日起生效。

    于其辭任函中,國富浩華已闡明導致其辭任新明中國控股核數師一職事宜,國富浩華認為該等事宜須提請股東及新明中國控股債權人垂注。國富浩華指出彼等于獲取充足及适當的憑證(如資料、解釋及輔助文件)以審核期初結余時遭遇困難,因此國富浩華無法在此方面進行審核程序。因此,國富浩華與管理層達成一致意見,以辭任新明中國控股核數師一職。

    經公司審核委員會的推薦,董事會已決議委任中審衆環(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新明中國控股接任核數師,由2023年12月13日起生效,以填補因國富浩華辭任而産生的臨時空缺。根據新明中國控股組織章程細則,中審衆環任期直至新明中國控股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為止。

    尚未刊發财務業績計劃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刊發。然而,由于更換核數師,尚未刊發财務業績預計将進一步延遲刊發。由于尚未刊發财務業績尚未刊發,刊發及寄發2022年年報及2023年中報亦相應延遲。

    新明中國控股接獲聯交所的函件,當中載列公司恢復股份于聯交所買賣的指引。其中,新明中國控股應刊發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所有尚未刊發财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核修改。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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