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披露不準确 嘉凱城及時守明、李春皓等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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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20:44

  • 2023年4月20日,嘉凱城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後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11.2億元,預計2022年年末淨資産為-1.1億元。

    觀點網訊:7月14日,嘉凱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嘉凱城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9.7億元。2023年2月22日,嘉凱城披露《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根據業績預告,預計年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約為3,934.31萬元。

    2023年4月20日,嘉凱城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後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11.2億元,預計2022年年末淨資産為-1.1億元。嘉凱城業績預告修正後,淨資産由正轉負,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确。

    嘉凱城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号)第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時守明、總經理李春皓、财務總監周照勇和董事會秘書韓飛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号)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嘉凱城和相關人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應認真吸取教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組織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務會計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並嚴格執行,切實維護全體股東利益,並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嘉凱城收到警示函後,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将以此為鑒,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及會計準則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專業能力,确保業績預測的準确性和及時性,堅決杜絕上述事項再次發生,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公司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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