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城(亞洲)與華僑城物業訂立截至2025年12月底的新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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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21:18

  • 于今日,華僑城亞洲與服務供應商就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由服務供應商向集團提供物業服務訂立新框架協議。

    觀點網訊:11月23日,華僑城(亞洲)控股有限公司發布與物業服務有關的持續關連交易公告。

    觀點新媒體從公告中獲悉,由于華僑城(亞洲)與其關聯人士就集團的合肥巢湖半湯溫泉小鎮、合肥空港國際小鎮及上海蘇河灣項目提供物業服務訂立的若幹框架協議即将于2022年12月31日屆滿。

    于今日,華僑城亞洲與服務供應商就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由服務供應商向集團提供物業服務訂立新框架協議。

    據了解,之前訂立的框架協議分别為與華僑城物業合肥分公司訂立的巢湖合肥框架協議、空港小鎮框架協議,與華僑城物業經濟開發區分公司訂立的巢湖經濟開發區框架協議,與華僑城物業靜安分公司訂立的蘇河灣框架協議。内容有關維護物業的共享區域;日常運行及維護物業的共享設施及設備;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與衛生服務;物業的公共綠化養護服務;維護物業的公共秩序;管理物業使用的禁止性行為;管理與物業有關的其他公共事務;及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等。

    華僑城(亞洲)表示,公司将召開股東特别大會以供獨立股東考慮及酌情批準無豁免框架協議。一份載有(其中包括)有關無豁免框架協議的資料、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資料及召開股東特别大會通告的通函預期将于2022年12月13日前寄發予股東。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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