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團公布八起重大訴訟、仲裁案件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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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21:08

  • 鑒于其余訴訟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執行完畢,對公司财務狀況、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暫時無法準确估計。

    觀點地産網訊:2月9日晚,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重大訴訟、仲裁的進展公告。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詢公告,目前泰禾集團涉及八起重大訴訟、仲裁。

    案件一:因股權轉讓糾紛事項,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泰禾錦城置業有限公司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沃得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沃得重工(中國)有限公司、江蘇沃得工程機械銷售有限公司、江蘇沃得起重機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提起訴訟(公告編号:2019-01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判決。

    案件二:因股權轉讓糾紛事項,沃得重工(中國)有限公司、江蘇沃得工程機械銷售有限公司及江蘇沃得起重機有限公司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錦城置業提起訴訟(公告編号:2019-013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判決。

    案件三:因票據糾紛事項,康佳商業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福州泰佳實業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公告編号:2019-047号)。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了裁定,裁定内容為:駁回原告康佳商業保理的起訴,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述裁定作出後,康佳商業保理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上訴請求為:請求裁定撤銷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9)閩02民初60号之四),指令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公告編号:2020-018号)。2020年8月2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公司與康佳商業保理的票據糾紛事項作出了裁定,裁定内容為:撤銷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閩02民初60号之四民事裁定,指令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一審審理中。

    泰佳實業的商票糾紛事項,涉案共8起,除上述康佳商業保理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單個案件涉案商票金額為600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所有相關案件涉案商票金額合計1.57億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案件已結案或尚在執行中。

    案件四:因股權轉讓糾紛事項,東莞市金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盧澤芳、王照文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了仲裁申請(公告編号:2019-061号)。2020年11月10日,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同意仲裁申請人撤回本案仲裁申請的決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撤訴。案件五:因金融借款糾紛事項,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公告編号:2020-075号)。2020年9月14日,經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該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並已生效,調解書對債務清償、财産保全等做了約定。2020年10月14日,因中原信托申請強制執行,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執行通知書》。2020年12月11日,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執行中。

    案件五:因金融借款糾紛事項,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公告編号:2020-075号)。2020年9月14日,經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該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並已生效,調解書對債務清償、财産保全等做了約定。2020年10月14日,因中原信托申請強制執行,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執行通知書》。2020年12月11日,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執行中。

    案件六:因金融借款糾紛事項,中原信托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子公司鄭州泰禾運成置業有限公司等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公告編号:2020-075号)。2020年11月9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中原信托與鄭州泰禾運成的金融借款糾紛事項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内容為:(1)鄭州泰禾運成于判決生效後十日内償付本金9.57億元及相關利息、罰息、違約金等;(2)泰禾集團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抵押土地、質押股權的拍賣或變賣所得優先受償等;(4)被告負擔部分原告律師費、保全費、訴訟費等。2020年12月1日,鄭州泰禾運成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請求降低利息、罰息及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二審已受理尚未開庭。

    案件七: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事項,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公告編号:2021-0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審尚未判決。

    案件八: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事項,浙商金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闵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公告編号:2021-00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開庭。

    泰禾集團表示,原全資子公司泰佳實業的商票糾紛事項,涉案共8起,除本公告所述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單個案件涉案商票金額為600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所有相關案件涉案商票金額合計1.57億元,泰佳實業已将對應商票備付金全額支付給本公司,相關案件的執行不會對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未計提預計負債;公司已于2019年對金澤置業股權轉讓糾紛一案計提了1908.36萬元的預計負債,本次撤訴後,預計公司将會在2020年度沖回前期多計提的預計負債1908.36萬元,最終對經營業績的影響以年度審計确認的結果為準。

    鑒于其余訴訟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執行完畢,對公司财務狀況、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暫時無法準确估計。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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