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應收賬款被騙事件:華業資本向法院申請破産和解

观点网

2019-09-05 20:24

  • 2019年9月5日,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破産和解申請書及申請材料,公司破産和解申請能否獲得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觀點地産網訊: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2019年9月5日,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破産和解申請書及申請材料,公司破産和解申請能否獲得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看公告,2019年8月16日,*ST華業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于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産和解的議案》。

    對此,*ST華業表示,鑒于公司遭遇合同詐騙事件财務損失較大,已經處于資不抵債狀态,如果不能扭轉,一方面無法維持可持續的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将令普通債權人的權益受到極大的損害,同時也令全體中小投資者的持股價值嚴重貶損,為維護公司全體債權人的利益、有效化解公司的債務風險、實現公司的涅盤重生,經董事會論證,公司符合《企業破産法》規定的申請破産和解的相關條件,同意公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破産和解申請,並将上述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019年9月2日,*ST華業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關于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産和解的議案》。

    2019年9月5日,*ST華業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提交了破産和解申請書及申請材料,並稱公司破産和解申請能否獲得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ST華業表示,截至本公告日,申請人的破産和解申請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破産和解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破産和解申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11.11.4的規定,公司将及時就法院裁定受理破産和解申請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13.2.11的規定,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做好相關停復牌工作。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破産和解申請,公司還将存在因和解失敗而被宣告破産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産,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14.3.1和14.3.12的規定,公司股票将被終止上市。

    就觀點地産新媒體過往報道,自去年9月百億賬款遭遇“蘿蔔章”以來,華業資本一直風波不斷,财務危機持續發酵。就在9月3日,因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處分決定書,*ST華業董事會已宣布免去徐紅的董事長職務,選舉余威為公司董事長,任期自即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ST華業彼時還表示,在公司發生應收賬款被騙事件後,面臨重大債務危機,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展開自救,招募、組建重組顧問團隊,聘請多家中介機構就當前面臨的債務危機問題制定解決方案,拟選擇司法程序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實現債務重組,以有效化解公司的債務風險。

    2019年上半年,*ST華業營業收入9910.46萬元,同比減少96.4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7.35億元,同比減少378.9%。

    審校:劉滿桃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資本

    華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