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團非執行董事呂振邦已辭任 11月2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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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12:23

  • 于呂先生辭任後,彼自該日起亦不再擔任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8日,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呂振邦先生因彼有意向其他事務投入更多時間,故已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自2018年11月23日起生效。

    于呂先生辭任後,彼自該日起亦不再擔任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

    除應付呂先生的456,265.33港元的董事袍金外,呂先生並無就其辭任對公司提出申索,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辭任非執行董事的事宜須敦請公司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會藉此對呂先生與其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表示感謝。董事會注意到,于呂先生辭任後,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人數符合上市規則第3.10A條項下規定的最低人數。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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