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分三類標準調整普通住房價格 明年起一年兩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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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18:05

  • 目前,東莞普通住房標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稅。土增稅預征率方面,普通住房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為3%。

    觀點地産網訊:11月15日,觀點地産新媒體從東莞市住建局獲悉,該局會同市财政局、市地稅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我市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的通知》,並公布了調整普通住房價格標準有關情況的說明。

    《通知》顯示,調整後東莞一類標準的7個鎮街價格標準為低于22723元/平方米(含),二類標準的7個鎮街價格標準低于17361元/平方米(含),三類標準的13個鎮街(園區)價格標準低于14017元/平方米(含)。此外,居民家庭在東莞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繳交的契稅,享受的優惠政策均按财稅〔2016〕23号執行。

    目前,東莞普通住房標準主要用于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稅,土增稅預征率方面,普通住房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為3%。土增稅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據悉,2016年普通住房價格標準有效期已于今年8月31日屆滿,2017年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從2017年9月1日起實施。此外,自明年起,東莞對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實行一年兩調。

    此次調整以東莞2017年上半年各鎮街(園區)普通住房的網簽銷售數據為依據,調整後的標準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全市範圍内統一執行。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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