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租購同權”: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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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9 00:35

  • 《通知》明确,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後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

    觀點地産網訊:7月28日上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房地産市場調控媒體通氣會,會議介紹,山東省政府近日于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于7月26日正式印發,共頒布14條調控措施。

    《通知》明确,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後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除此之外,《通知》出台的14條調控措施還包括強化市縣政府主體責任、改進住宅用地出讓方式、嚴控熱點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強化二手房交易監管等。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産市場監管處處長張國強就表示,為避免高地價推高房價,山東還将靈活确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改變單純“價高者得”的傳統模式,探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面積”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拉高周邊房價、擾亂市場預期。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一、認真落實工作責任

    (一)強化市、縣(市、區)政府主體責任

    各市、縣(市、區)政 府是房地産市場調控的責任主體,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房地産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調控措施,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本地房地産市場産生異常波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當地政府進行問責。

    (二) 健全房地産工作有關制度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根據省有關要求,建立健全房地産市場調控協調機制、監測分析制度、警示督導制度、約談問責制度;加快建立統一規範、準确及時的 房地産市場信息定期發布機制,穩定市場預期;進一步壓實責任,确保完成房地産調控目標。

    二、科學調控市揚供應

    ( 三 ) 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

    嚴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土資源部《 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要求,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城市規劃及人口等因素,做好本地區房地産市場需求預測,合理确定房地産市場土地供應規模 ; 科 學 編 制 住 宅 用地供應年度計劃、 三 年滾動計劃和中期規劃,及時公開土地供應信息和征地批準文件,規範發布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産用地供應數據。建立住宅用地供應與商品住房庫存狀況挂鈎機制,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适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

    (四)改進住宅用地出讓方式

    全面實行房地産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将建設周期、設施配套、先進技術應用、保障房配建等作為住宅用地出讓條件。靈活确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探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面積”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确保房地産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

    (五) 把握商品住房供應節奏

    各地要建立商品住房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督促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較長的地方,應适當放寬開工時限,放緩供應節奏。

    (六)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落實土地、财稅、金融等支持政策,确保完成2017年度76.36萬套棚戶區改造任務,統籌做好2018 - 2020年棚戶區改造三年計劃。各地根據當地商品住房消化周期、棚改居民意願等,合理确定安置方式,省里不再考核貨币化安置比例。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适度擴大保障範圍。

    三、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七) 落實差别化的住房信貸政策

    各地要根據當地房地産市場狀況,及時協調人民銀行及金融監管機構組織金融機構完善轄區内住房信貸政策,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同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作為購房貸款的審核依據,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的抵押合同作為購房貸款放款憑證之一。

    (八) 嚴控熱點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

    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偏低、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應依法綜合采取限購、限貸、限制轉讓 等措施,适時擴大限購、限貸範圍,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

    (九)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建立健全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後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四、整頓規範市場秩序

    (十)加強新建商品房銷售監管

    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營造公開、透明的房地産市場價格秩序,合理定價、一房一價、一套一標,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防止資金挪用、樓盤爛尾;規範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及變更撤銷管理,嚴防一房多賣、炒作期房、偷逃稅款。

    (十一)強化二手房交易監管

    全面落實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實現貸款審核發放、稅收征繳與網簽備案合同相關聯,防止交易欺詐、騙取貸款、偷逃稅款等行為;全面實施二手房交 易資金監管制度,保證房屋交易資金安全,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将二手房與一手房納 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範圍,堅決防止二手房市場失控。 各地要針對二手房交易監管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督促相關部門逐一整改,确保各項措施落地生效。

    (十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堅決打擊房地産開發企業惡意炒房、囤積房源、捂盤惜售、違規銷售等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産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擡房價、協助規避限購限貸措施、違規開展金融業務等行為。将違法違規企業及其責任人記入信用不良記錄,實施聯合懲戒。各市、縣 (市、區)政府要強化檢查和查處力度,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 各設區的市請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當地市場整頓情況及查處 的典型案例報省房地産市場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省有關部門定期進行通報。

    五、加強監督指導和輿論引導

    (十三)強化工作監督指導

    省房地産市場調控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地房地産市場工作的業務指導。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擔負起房地産市場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綜合協調職責,強化對房地産市場調控的監督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對 各地落實上級部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産開發用地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要加強對各地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山東銀監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各地市場調控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省工商局、省物價局要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加強對房地産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檢查和處罰;其他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監督指導和政策支持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加強對所轄縣(市、 區)工作的監督指導,确保本地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十四)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地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防範不實報道引發房地産市場出現較大波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主動加強與媒體溝通,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力宣傳、正面 發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群衆理性購房。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26曰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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