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城鎮拟于新交所退市 要約對價約38.4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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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 09:04

  • 要約回購價為每股0.07新加坡元,按此計算全部已發行及流通股份于公告日期的價值為6.89億新加坡元(約為38.41億港元)。

    觀點地産網訊:10月18日早間,中國新城鎮發展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将于新交所退市,拟以要約收購的方式進行,要約收購的價值約38.41億港元。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公告,中國新城鎮稱,公司建議根據相關規定,尋求自願撤銷其股份于新交所的正式上市資格。

    根據退市建議,公司建議以選擇性股份回購的方式向股東提出有條件現金退市要約,将涉及公司回購及注銷所有要約回購股份。現金退市要約為香港股份回購守則項下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的股份回購。 

    其表示,退市並非一項私有化活動,公司拟繼續保持其于香港聯交所主闆的第一上市地位,故目前于新交所買賣股份,希望繼續持有其股份並于退市完成後在香港聯交所買賣其股份的股東,可将其股份過戶至香港登記分處。

    股東可選擇過戶至港交所或者由公司以每股要約回購股份現金0.07新加坡元(約0.39港元),回購及注銷其股份。

    中國新城鎮表示,建議退市的理由如下:

    (a)單一上市或有助于整合股份的買賣,帶來更多流動性,或将擴大股東基礎,增強公司作為投資目標的吸引力。該流動性是市場指數決定彼等成分股的一個典型的重要考慮因素。

    (b)香港聯交所所處地區更能配合公司的業務營運和核心業務競争力(立足于中國)。

    (c)相對于遵守兩地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及法律法規,倘公司僅須遵守香港聯交所之上市規則及法律法規将節省合規成本及管理資源。其亦将減少對公司的營運靈活性上的局限。

    (d)股東将繼續受到來自香港聯交所持續上市合規規定的保護,因香港聯交所為備受推崇及享有盛名的全球交易所。

    此外,董事會認為退市亦為有意維持其持股量及參與公司日後發展的股東提供機會,以于退市完成後通過不接受選擇性股份回購增加彼等于公司所占權益比例。

    公告顯示,要約回購價為每股0.07新加坡元,按此計算全部已發行及流通股份于公告日期的價值為6.89億新加坡元(約為38.41億港元)。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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