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限價令”正式出台 單價2萬以下年化漲幅不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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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19:29

  • 按照價格區間分類指導,申報均價每平方米2萬元以下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3萬元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8%。

    觀點地産網訊:4月25下午消息,南京市發改委正式發布了關于《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的政策解讀。

    針對此前已瘋傳的“限價”消息,《意見》明确指出,加強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指導,鼓勵企業加快普通商品住宅上市節奏,有效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應,保持房地産市場合理适度價格水平。

    “對主城六區以及江甯、浦口商品住宅項目,按照價格區間分類指導,申報均價每平方米2萬元以下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3萬元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8%。”

    此外,南京市還将及時開展新建商品住房成本調查,對供應偏緊區域的典型樓盤,了解房價成本構成,對競拍取得的土地,溢價45%以上部分不作為準許成本調查内容。

    同時,嚴厲打擊虛假廣告、捂盤惜售等市場交易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的審查,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支持鼓勵合理住房需求。落實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繼續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适當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推動商業銀行擴大公積金歸集範圍。進一步推進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今年要實施棚戶區改造面積250萬平方米,新開工各類保障性住房400萬平方米,竣工300萬平方米。

    土地方面,《意見》要求加強房地産市場引導。履行好房價調控主體責任,穩定房價預期,避免房價大起大落。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力度,适時适度調節土地出讓的區域、時序和節奏,推動房地産用地市場供需基本平衡。今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應不低于500公頃。

    另外,南京加快出台戶籍制度改革措施,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研究完善公租房貨币化的相關政策和辦法,提高公租房等保障方式的覆蓋面和普惠度;彈性對接人才政策需求,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辦法,建立房租補貼和實物配租相互補充的保障體繫。

    結合産業發展需求,引導房地産開發企業将庫存商業、辦公用房改造為孵化器、衆創空間等生産性用房。充分發揮政府資源示範帶動作用,探索推廣PPP等模式,鼓勵更多社會資源進入房屋租賃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專業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充分滿足現階段使用需求。

    其實,早在4月21日早間,南京“玄武發布”已發微博稱,南京将加強房地産市場引導,主城六區以及江甯、浦口商品住宅項目,申報均價每平米2萬元以下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到3萬元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8%。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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