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調整房企所得稅預售收入計稅毛利率 由20%降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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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10:37

  • 對房地産企業所得稅預售收入的計稅毛利率由20%調整為15%,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3.5%調整為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執行1%。

    觀點地産網訊:1月1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給出了《關于進一步落實涉企政策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到對房地産企業所得稅預售收入的計稅毛利率由20%調整為15%,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3.5%調整為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執行1%。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詢,意見中提到,對房地産企業經批準建設且建成後無償移交政府部門的學校用地,暫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屬于房地産企業的待售開發房産,未納入自有固定資産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征收房産稅;對投資性房地産房産稅按就低原則選擇從價計征或從租計征;對房地産企業納入自有固定資産經營管理的車庫(位),按房産原值從價計征房産稅。應繳稅款可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延期3個月繳納。

    此外,未中標的土地競拍保證金返還時間由3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鼓勵金融機構暫停或下調信用良好企業的按揭保證金比例。減半收取臨時接電費(施工用電保證金)、天然氣預收氣款(用氣保證金),取消收取散裝水泥專項保證金。對全市房地産企業信用綜合排名前50名企業給予預售資金首付款免予監管的支持。對上一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施工民營企業,當年保證金降低50%收取,連續兩年未拖欠的再降低10%收取,連續三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繳保證金。

    意見指出,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産及其相關聯債權、債務等一並轉讓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範圍,其中涉及的不動産、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對兼並重組交易過程中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方法進行細化。

    而在企業落實債權債務責任和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對被兼並企業逾期、到期的銀行貸款給予展期或轉貸,對兼並重組後的企業綜合授信給予並購貸款支持。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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