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動産放款集中度管理放寬:回歸銀行授信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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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 10:53

  • 12月29日,台灣金管會宣布,已實施四年的“不動産放款集中度”列管措施将退場,回歸銀行自主經營。另外,各銀行應該針對不動産貸款的集中度,内部制定監控機制及指標並進行讨論。

    觀點地産網訊:12月29日,台灣金管會宣布,已實施四年的“不動産放款集中度”列管措施将退場,回歸銀行自主經營。另外,各銀行應該針對不動産貸款的集中度,内部制定監控機制及指標並進行讨論。

    金管會表示,不動産貸款集中度偏高的列管銀行,已由2011年的17家下降為2015年只剩七家,且銀行不動産授信集中度下降,顯示銀行已審慎列管不動産授信風險。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台灣地區銀行法第72條規定,銀行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總放款的30%。

    加上金管會要求全體銀行不動産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在2016年底前應至少達1.5%,到今年10月底已達1.44%,已經可以有效規範銀行辦理不動産貸款業務,並強化其風險承擔能力。金管會綜合考量後,決定台灣地區銀行不動産貸款集中度将回歸銀行授信自主經營,由銀行内部自行依風險自主管理。

    金管會同時提及,銀行10月底存放比率僅為74%,顯示銀行有相當充沛資金可加運用。此放寬在兼顧風險承擔能力下,可提升銀行資金運用動能,加上不動産授信繫擔保放款,相對風險較信用貸款為低,可強化銀行授信經營,並提供民衆及企業所需資金。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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