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15日,正榮地產財務負責人宋喜娥新增被限制高消費情形。根據公告內容,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出具兩份限制消費令,案號分別為(2026)閩0104執恢133號及(2026)閩0104執恢134號。

限制消費令對象均為榮巨(福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宋喜娥作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費。限制內容包括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等,以及在星級以上賓館等場所進行高消費等行為。

正榮地產表示,正與相關機構積極溝通,該事項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近期仍存在債務逾期、涉及重大訴訟等情況,部分債券未按時兌付兌息,相關風險尚未有效化解。

正榮地產將密切關注事項進展,加快推進債務化解,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