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對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吳丹毛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經查明,2023年4月22日,萬通新發展披露《關於公司董事親屬短線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稱,公司時任董事吳丹毛的配偶黃卓於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間、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

其中,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間,合計買入80,000股、買入金額649,308.50元,賣出20,000股、賣出金額204,162.90元;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間,合計買入40,000股、買入金額349,655.92元,合計賣出100,000股、賣出金額672,411.00元。截至公告日,黃卓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據公告,上述短線交易未產生收益。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該公司時任董事吳丹毛的配偶黃卓在6個月內買入又賣出其所持股份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四十四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3.4.1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吳丹毛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