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5月11日,美好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子公司重大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指出,美好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0)鄂民終589號《民事判決書》,對於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起訴武漢江北、武漢長源豐泰實業有限公司、武漢市礄口區長豐街長豐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委員會、武漢三江宜家拆遷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案做出終審判決。
終審判決如下:一、維持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鄂01民初6535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即維持一、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武漢長源豐泰實業有限公司、武漢市礄口區長豐街長豐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委員會、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繼續履行2013年7月簽訂的《長豐村城中村綜合改造土地整合協議書》;三、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交付土地使用權證[武國用(2009)第258號]原件及房屋權屬文件;五、駁回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訴請求。
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支付經濟補償款3348萬元及違約金(以100萬為基數,從2013年7月29日起按日千分之一計算至2018年11月26日止;以3348萬元為基數,從2019年2月2日起按日千分之一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止)。
駁回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一審本訴案件受理費639400元,由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負擔63940元,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負擔575460元;反訴案件受理費82113元,由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負擔500元,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負擔81,613元。二審受理費204423.75元,由武漢市銀鴻服飾有限公司負擔50000元,名流置業武漢江北有限公司負擔154423.75元。
目前,美好置業已於2020年度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對於本次訴訟確認預計負債6332.86萬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根據終審判決結果支付相關款項,將於實際支付時按照支付金額對預計負債進行調整衝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