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3月25日下午,央行上海總部、上海銀監局聯合發佈通知要求轄內商業銀行,嚴格執行最低首付比例和相關利率要求,對於有投資、投機性購房特徵的,從嚴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通知要求嚴格審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及其償債能力,商業銀行不得融資給第三方用於發放首付、尾款等相關貸款。不得通過大額信用卡授信、發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切實防範信貸資金被借款人挪用購房。

3月25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顧金山介紹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相關情況。

《若干意見》要求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提高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範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若干意見》提出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根據《若干意見》,上海還將建立統一、規範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佈機制。加大住房用地供應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比例。加快舊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着力擴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難羣體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