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設局今年將採取七大舉措開展建築節能爭做發展循環經濟排頭兵
新建建築不符合節能標準不能辦理施工許可證,建築不節能不予驗收,開展對既有建築節能的改造,新建12層以下的住宅建築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市建設局局長李平昨天參加民心橋節目時表示,今年該局將着重做好七大方面工作開展建築節能,全面加強建築節能全過程的監管和既有建築的節能改造,抓好、推進太陽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爭做發展循環經濟的排頭兵。
李平透露,市建設局今年採取的建築節能措施包括:
一是大力宣傳和貫徹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建築節能條例》,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深圳市建築物屋頂實施綠化管理辦法》《深圳市建築物能耗標識管理辦法》等七個建築節能配套政策法規。
二是加強建築節能全過程監管,確保新建建築符合建築節能標準。該局將加強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不合格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三是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開展能耗狀況調查,制定能耗定額標準,對公共建築能耗超過50%的,責令強制改造;對用電超定額標準的,徵收用電超額附加費;同時,將通過“建築節能專項發展資金”,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進行改造。通過約束性和市場機制,穩步有序地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
四是推廣應用太陽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根據條例規定,12層以下的居住建築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1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築必須實行空調廢熱回收,不安裝太陽能和空調廢熱回收的不予通過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同時,開展風能、生物質能、海水源熱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推廣應用。
五是推進綠色建築建設。今年,市建設局將組織實施好建科大廈等5個國家級以及僑香村等19個市級建築節能、太陽能示範,通過示範的效應,推動綠色建築的建設。
六是開展建築垃圾應用研究。加強建築垃圾的循環利用,逐步建立建築垃圾分類回收和餘土調劑系統;推行建築材料的再生資源化技術,利用固體廢棄物生產建材;繼續開展全市範圍內的全面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工作,保證新型牆體材料的全面推廣應用。
七是鼓勵扶持建築節能項目。利用我市的“牆改基金”,對節能65%以上的示範項目、太陽能應用示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進行補貼;利用國家財政,對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水源熱泵等)建築應用示範進行補貼。
李平表示,建築節能將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節能建築全壽命週期的總成本將比普通建築更低。此外,節能的房子,室內熱舒適性得到顯著改善,提高生活質量和舒適程度,保護環境,節約資源。
李平指出,節能50%是法定的責任,即建設單位必須保證新建建築符合50%的節能標準。為推動更低能耗(節能65%以上)、太陽能建築應用示範的建設等,目前的鼓勵有:一是我市的“牆改基金”,可對節能65%以上的示範項目、太陽能應用示範、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補貼;二是國家財政,可對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補貼;三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築節能條例》已確立了“建築節能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建築節能科研、推廣應用、示範等。據統計,2006年我市已有5個項目入選國家財政補貼。國家財政補貼共2500萬元,目前已到位補貼1291萬元。
